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省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全省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全省地方志书,负责省志直编志书的编纂出版。
(四) 审定和批准省、市、县(市、区)三级地方志书的编纂、出版工作。
(五) 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
(六) 组织开发地方志资源,管理地情资料。
(七) 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交流修志经验,培训修志人员。
(八) 负责《陕西年鉴》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指导市、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工作。
(九) 编辑发行《陕西地方志》内部刊物。
(十)指导陕西省地方史志协会的工作。
(十一) 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3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3年,省地方志办公室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西部文化强省建设目标要求,深化省情认识,结合地方志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实施第二轮修志工作规划为重点,以落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突出质量,强化措施,整体推进,不断推动全省地方志工作繁荣发展,为西部强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年度工作任务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全省第二轮修志工作。
(二)进一步提高质量,办好《陕西年鉴》。
(三)强化修志业务能力,做好直编志书编纂工作。
(四)做好地情信息服务工作,拓宽地方志工作的新领域。
(五)加强管理,努力培养适应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干部队伍。
三、内设机构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情况
(一)省地方志机关内设秘书处、省志处、市县志处、出版发行处、监察室、《陕西年鉴》编辑部、《陕西地方志》编辑部。参公编制43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陕西年鉴社事业编制5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陕西省地方志馆目前尚无编制。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及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范围为单位实有在职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省地方志办公室机关编制43人,实有在职人员41人;陕西年鉴社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测算填报。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依据住房公积金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标准填报。
(四)项目支出:围绕本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进行填报。
(五)2013年预算收支情况:
1、2013年收入预算总计845.3万元,均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3年收入较上年度增长5%,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扣减上年度上卡工资、津补贴等一次性项目361.18万元,同时增加在职及离退休上卡工资、津补贴和改革性补贴359.83万元;另一方面是调整公用经费数额35.76万元。
2、2013年支出预算总计8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9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224.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86万元;项目支出341.4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和福利支出”总额较上年度增加25.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的增加以及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较上年增加38.28万元,主要是定员定额单位公用经费的调增。“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增加143.1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改革性补贴经费的编报。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扣减了上年度一次性项目经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