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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征求意见稿)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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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情况】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征求意见稿)采纳情况
时间:
2020-03-09 1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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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序号
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省委
编办
建议将第五章组织实施第十九条中“省委编办负责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落实公费师范生任教编制”改为“省委编办指导各级编办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落实公费师范生任教编制”
已采纳:“省委编办指导各级编办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落实公费师范生任教编制”
2
省人
社厅
建议将第三章履约任教第八条 “原则上不允许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考” 中删除“原则上”。
未采纳
3
省司
法厅
建议:
1.删除第三章履约任教第十条中“需经省教育厅认可的具有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
2.第三章履约任教第八条中“原则上不允许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考”修改为“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考”。
采纳:
1. 删除第三章履约任教第十条中“需经省教育厅认可的具有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指定医院确认”;
2.将“原则上不允许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考”修改为“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考”。
4
无意见
省财政厅等单位
陕西省教育厅
2020年3月9日
延伸阅读:
关于《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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