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部署“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行动 压实安全生产“四个责任”
3月31日,安康市安委办印发《“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行动。
《方案》指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行动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通过细化属地、部门、企业、员工四个层面的职责和任务,有效破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差距、安全生产工作落细沉底不够等问题,为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力打好“安全生产问题整改硬仗”,稳步实施“三化三制”提升工程打牢坚实基础。
《方案》紧盯“四个责任”落实,共细化4个方面32项重点任务。属地管理责任突出规范“两个清单”、厘清新兴业态监管职责、推进镇办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压茬推进“十大行动”、深化“三化三制”提升工程等10项具体任务。行业监管责任突出压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一件事”监管责任、深化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承包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重拳打击违法行为、强化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统筹推进行业领域“三化三制”建设等10项具体任务。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深化“三化”运用、完善全员岗位责任清单、完善“两卡一图一清单”、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8项具体任务。员工岗位责任突出员工自我约束、自我学习、自我管理能力,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鼓励员工发挥“安全吹哨人”作用,强化员工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等4项具体任务。
《方案》明确,行动从4月开始至12月,分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方案,强化统筹,夯实措施,落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深化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举措,重拳出击“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市安委办将适时调度通报、下沉跟踪督办,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责任不落实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