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甘泉县延长油气勘探公司“8·16”井架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延安市甘泉县延长油气勘探公司“8·16”井架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 2024-11-05 15:5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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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6日16时30分左右,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油气勘探公司(以下简称“油气勘探公司”)延长气田采气四厂泉98-1井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83.9万元。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20〕50号)、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陕安委办〔2022〕108号)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9月,陕西省安委办组织成立了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等部门组成,并邀请省纪委监委参加的延安市甘泉县延长油气勘探公司“8·16”井架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于2024年9月18日至20日,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周密部署,科学统筹。2024年9月11日,评估组制定了《延安市甘泉县延长油气勘探公司“8·16”井架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方案》,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针对事故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3个方面逐项进行梳理,制定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表。

(二)精心实施,确保实效。9月18日至20日,评估组根据省安委办《延安市甘泉县延长油气勘探公司“8·16”井架坍塌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方案》要求,听取了甘泉县人民政府、油气勘探公司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现场核查了甘泉县人民政府、延安市行政审批局、甘泉县应急管理局、甘泉县桥镇乡人民政府、油气勘探公司、采气四厂事故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随机抽查了1支油气外包作业队伍汲取“8·16”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对延安市行政审批局、甘泉县人民政府、油气勘探公司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二、责任追究、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及对责任者处理建议,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一)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落实层面

1.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落实情况

2024年4月12日,甘泉县公安局对贺云秀、王向阳立案侦查,并于同年4月15日对两人采取取保候审决定,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2.相关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2024年7月8日,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汪塞琳5220元,7月22日已上缴罚款。

(2)2024年7月8日,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孙凯5220元,7月22日已上缴罚款。

(3)2024年7月8日,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王海江8000元,7月22日已上缴罚款。

(4)2024年7月8日,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郭登辉5040元,7月22日已上缴罚款。

3.党政纪处理落实情况

(1)2023年12月15日,甘泉县纪律监察委员会给予王继红(桥镇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政务警告处分,并已按规定入档案。

(2)2024年1月29日,李丹(桥镇乡政府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向甘泉县纪律监察委员会作出书面检讨。

(3)2023年12月28日,甘泉县纪律监察委员会给予王永刚(甘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诫勉谈话,并已按规定入档案。

(4)2023年12月21日,白治兵(甘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延安市纪委作出书面检讨。

(5)2024年3月15日,延安市监察委员会给予薛奋有(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时任交运事务主任科员)政务警告处分,并已按规定入档案。

(6)2024年3月15日,延安市监察委员会给予陈亮(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时任交运事务科科长)政务警告处分,并已按规定入档案。

(7)2023年12月25日,王永良(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延安市纪委作出书面检讨。

(8)2024年4月29日,省纪委监委驻延长石油集团纪检监察组给予李延学(采气四厂生产计划科副科长)政务记大过处分。

(9)2024年4月29日,省纪委监委驻延长石油集团纪检监察组给予凡朝波(采气四厂开发科副科长)政务记过处分。

(10)2024年4月29日,省纪委监委驻延长石油集团纪检监察组给予郭晓鹏(采气四厂副厂长)政务警告处分。

(11)2024年2月26日,延长石油集团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郭万龙对马东(采气四厂厂长)进行诫勉谈话。

(12)2024年2月27日,油气勘探公司责令游海兵(油气勘探公司生产计划部副经理)作出检查。

(13)2024年2月27日,延长石油集团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郭万龙对封建树(油气勘探公司副总经理)进行批评教育。

4.相关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1)2024年7月8日,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海江公司70万元,7月22日已上缴罚款。

(2)2024年7月8日,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采气四厂70万元,7月16日已上缴罚款。

5.责令相关单位书面检查落实情况

(1)2024年5月23日,采气四厂向油气勘探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2)2023年9月11日,油气勘探公司向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3)2024年2月22日,甘泉县应急管理局向甘泉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2024年2月22日,甘泉县桥镇乡向甘泉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5)2024年4月23日,甘泉县人民政府向延安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6)2024年4月5日,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延安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企业层面存在问题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志丹县海江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查,志丹县海江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是已被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纳入了失信交易商信息表,6年内不予其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承接业务;二是已被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未落实,未通过复核之前禁止开展相关业务。

2.延长气田采气四厂

经核查,延长气田采气四厂一是于2023年8月20日召开了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排部署会议,规范外包作业管理,推动外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外包项目安全管理盲区。二是修订完善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是下发了《关于做好外包作业队伍资质审查备案的通知》,强化外包作业队伍资质审查,各作业队伍资质、人员证件审查不过关的作业队伍不得进场作业,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外包作业“双考核”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对相关业务科室及外包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环保双考核,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及外包作业队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四是把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外包作业队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同时签订。五是强化外包队伍培训,每年年初对准入的外包作业队伍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并考试,并在每个项目开工前进行相关禁令、规定、措施、标准的培训。六是对钻井作业全过程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下发了《延长气田采气四厂外包作业队伍“拆搬安”管理办法》,规范了作业队伍“拆搬安”过程的安全管理。七是强化外包队伍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队伍下一年不予准入。

3.油气勘探公司

经核查,油气勘探公司一是于2023年9月7日召开了外包工程安全专题的视频会议。二是严格落实外包队伍招投标管理制度,严格审查作业队伍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队伍,一律禁止入围。三是根据《延安市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五条”措施》《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外包作业“十五大”禁令》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外包作业安全管理“一为主四确认四参与”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了《建设项目外包作业安全生产二十条措施》和《天然气开采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十七条规定》,规范外包作业队伍管理。四是下发了《油气勘探公司建井承包商管理办法》,规范油气勘探公司的建井承包商管理。五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制定并实施《油气勘探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培训方案》和开展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大讨论,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水平。六是开展了外包作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整顿活动,全面审核现有外包作业队伍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分析外包作业队伍在作业链当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切实消除企业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盲区,确保安全监管不脱节不缺位。七是建立了“日督查、日追溯、日问责”的工作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环保常态化四不两直督查检查,督促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三)属地政府层面存在问题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甘泉县桥镇乡人民政府

经核查,甘泉县桥镇乡人民政府一是重新修订《安全生产排查制度》,制度要求分管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对乡域范围内钻井作业开展一次全覆盖隐患排查,并要求钻井作业入场初期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同时加大对分管领导、干部专业能力的培训力度,提升隐患排查能力,截至2024年9月,全乡共开展隐患大排查9次,排查油气开发企业27家,下发督办函27份。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进驻报备准入制度,未到乡派出所登记备案,未与乡政府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不得入场。入场后,桥镇乡与甘泉县相关执法单位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将企业(含外包作业队伍)的主体责任、行业的监管责任和乡镇的属地责任无缝衔接,形成工作闭环。

2.甘泉县人民政府

经核查,甘泉县人民政府一是印发了《在全县开展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甘安委办发〔2023〕16号)、《甘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甘安委办发〔2023〕17号)、《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安委办发〔2023〕18号)、《非煤矿山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甘安委办发〔2023〕19号)等相关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行动、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二是鉴于甘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甘泉县政府立足实际,为县应急管理局增加编制2名,为县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增加编制2名,同时从应急保障中心划转4名干部至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补充执法力量。三是通过开展省、市两级应急管理执法人员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四是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对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五是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六是加强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县安委办进行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对于走过场、走形式、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情节严重的上报县安委会、县纪委监委进行严肃处理。

(四)相关监管单位层面存在问题和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甘泉县应急管理局

经核查,甘泉县应急管理局一是下发了《关于调整党委及局属各单位人员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局党委及局属各单位人员的分工,明确了非煤矿山的分管领导及管理部门。二是2023年9月份开展了非煤矿山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加大督查、检查、排查力度,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留盲区。三是2024年年初,甘泉县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甘泉县2024年石油天然气开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工作。四是2024年4月份开展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石油天然气开采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2.延安市行政审批局

经核查,延安市行政审批局一是制定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操作细则》,进一步强化油气服务企业车辆、设备、设施、人员和制度等方面的实质性审查,全方位优化办事环节,确保准入合法合规。二是采取“线上审查资料+现场印证资料”的办法,严格落实现场复核、会议审核、业务审查,明确油服企业人员劳动关系、社保缴纳、专业技术资质,严格依法依规许可,坚决杜绝“带病企业”“带病设备”进入市场,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三是促进行业发展,削减市场存量。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换发许可证。同时,加大安全形势、政策导向的宣传力度,加强事前宣传,通过严格落实准入条件,引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四是建立退出机制,控制市场不合理增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核实清理超过有效期的企业,对超过三年有效期需要延期的,严格审批,强化实质性审查现场复核,对安全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延期;对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依法依规注销。五是与延安市应急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应急类事项联合审批提升审管联动工作实施办法》,与行业监管部门建立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监管前移至审批环节,确保准入合法合规,最大限度降低审批风险。

三、存在问题

(一)有关人员责任追究进展较慢。2024年4月12日,甘泉县公安局对王向阳(海江公司法人)、贺云秀(海江50001钻井队队长)立案侦查,并于同年4月15日对两人采取取保候审决定,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二)部分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不彻底。如:油气勘探公司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党委书记的安全职责未包含主要负责人的七条安全职责;采气四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与油气勘探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衔接。

四、检查评估结论

通过检查评估,甘泉县人民政府、延安市行政审批局、油气勘探公司及有关单位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追究意见,基本落实了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责任追究工作;汲取了事故教训,通过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油气外包队伍准入关口,加强外包队伍管理,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开展,基本落实了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油气勘探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二)持续深化油气外包队伍外包工程专项整治。一是严把油气外包队伍准入关口,进一步强化油气服务企业车辆、设备、设施、人员和制度等方面的实质性审查,全方位优化办事环节,确保准入合法合规。二是严把延期换证核查关,安全不达标的企业不准许可延期,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依法依规注销。三是严把油气外包队伍招标关,严格审查作业队伍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队伍,一律禁止入围。四是严把油气外包队伍入场关,在入场前严格核验作业队伍的关键设备、人员配备情况,并开展关键岗位人员业务考核,核验、考核不通过的企业不准入场作业。五是强化监管,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要强化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行业发展。六是加大安全形势、政策导向的宣传力度,加强事前宣传,引导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三)彻底整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甘泉县人民政府、油气勘探公司要切实履行责任,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制订整改工作方案、责任清单、进度表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加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工作。甘泉县公安、检察等机关要加快对王向阳、贺云秀追究刑事责任的侦办、移送、起诉等工作。

(五)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要以事故教训为戒,举一反三,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附表:1.延安市甘泉县延长油气勘探公司“8·16”井架坍塌事故有关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汇总表

2.延安市甘泉县延长油气勘探公司“8·16”井架坍塌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汇总表

3.延安市甘泉县延长油气勘探公司“8·16”井架坍塌事故有关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落实情况汇总表

4.延安市甘泉县延长油气勘探公司“8·16”井架坍塌事故有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总表


事故有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总表

延安市甘泉县延长油气勘探公司“8·16”井架坍塌

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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